近日,江门市、开平市两级检察院采用委托异地调查、两级联动审查的办案模式,最终决定以联合救助、跨省宣告的方式向三名广西的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为当事人解难纾困。
一宗血案,被害人家属生活雪上加霜
2020年5月16日,周某某因感情纠纷将李某乙杀害。随后,李某乙近亲属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周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且赔偿李某乙的父母李某甲、罗某某及李某乙未成年儿子陆某甲共计71800元。判决后,周某某及其家属没有履行任何赔偿义务。李某乙生前在外打工,是家庭的最主要收入来源,父母和孩子生活主要都靠她。李某乙被害后,其家庭没有收入来源,生活非常困难。
领导包案,跨省委托调查
收到线索后,开平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成立以分管控申业务的副检察长为承办检察官的三人办案团队办理本案。为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办案人员主动联系广西德保县检察院,委托当地检察院对李某甲等三人是否存在因案致贫的情形进行调查。
经调查核实,李某乙的父母由于年纪较大,缺乏劳动力,自2018年脱贫后再次成为低保户。李某乙的儿子因父母离异、母亲去世等缘故,初中毕业后就背井离乡打工。
联合审查,分期支付救助金
本案涉及跨省且当事人为低保户、未成年人,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助力巩固脱贫成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经请示江门市检察院,决定两级院联合办理本案。
经江门市检察院和开平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综合考虑陆某甲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情况,在征求其父亲陆某乙同意情况下,决定将司法救助金分期发放,确保司法救助金能为陆某甲日后生活保障所用。
委托宣告,两地情牵一线
为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的影响力,体现党和国家对当事人的关怀,两级院决定向申请人宣读救助决定书。由于疫情影响,两级院再次委托广西德保县人民检察院以视频的方式进行,由德保县检察院向三名申请人详细说明法律适用和救助决定,并转达江门两级检察院对三名申请人的关怀,鼓励陆某甲照顾好自己,尽力帮助外公外婆走出生活困境。
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当事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也是创新办案模式、办理异地案件的一次有效尝试,为日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