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以为电子烟是 “无害替代品” 时,新型毒品正披着它的外衣悄然渗透!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列管,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在严惩毒品犯罪的态势下,不法分子继而将恶爪转向美托咪酯和异丙帕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添加到电子烟中进行贩卖。
“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开平市检察院以案释法,带您识破美托咪酯和异丙帕酯电子烟的致命陷阱,守护生命防线!


2025年1月,刘某(当时16岁)联系潘某购买电子烟烟弹,潘某经与陆某联系后,与刘某约定在开平市某地进行交易,在交易过程中公安机关先后将陆某及潘某抓获,现场查获两枚电子烟烟弹。经鉴定,两枚烟弹中分别检出异丙帕酯、美托咪酯、依托咪酯成分。
开平市检察院认定被告人陆某、潘某向未成年人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异丙帕酯、美托咪酯、依托咪酯,以被告人陆某、潘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向开平市法院提起公诉。
开平市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某、潘某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从重处罚,判处被告人陆某、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上头电子烟”“快乐水烟弹”…… 这些在社交平台悄然流传的 “网红产品”,实则暗藏杀机!美托咪酯本是临床麻醉剂,微量吸入即可导致意识模糊、记忆缺失;异丙帕酯更是能让人瞬间失去反抗能力,沦为任人摆布的 “提线木偶”。它们常被混入电子烟油,伪装成水果味、薄荷味的潮流单品,配以“时尚”“合法”“不成瘾”等噱头,在夜店、酒吧甚至校园周边悄然流通,很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往往难以分辨,进而掉入毒品陷阱,有人甚至为了获取毒资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2024年6月16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溴啡等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异丙帕酯、美托咪酯均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进行管制。这意味着,非法吸食异丙帕酯、美托咪酯等物质都是吸毒;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异丙帕酯、美托咪酯等物质无论数量多少,都是犯罪行为;非法持有或者容留他人吸食相关新型毒品符合追诉标准的,都应当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文字:陈清萍
编辑:谭煜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