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开平市院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检察宣传,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接受监督、树好形象,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近日,该院被江门市院评为二〇一一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一、广泛搭建宣传载体,建立立体宣传格局
1、善用媒体。该院立足本地媒体开展宣传,积极争取上级媒体的关注。2010年,该院在各级媒体上发表宣传稿87篇次,同比增长15%,其中在国家级、省级媒体8篇。
2、编撰刊物。开平市院编撰了《开平检察》(年刊)、《开平检察通讯》(季刊)、《格言警句》、《检察文化建设巡礼》等书刊,向人民监督员、“阳光检务”联络员和有关单位赠阅。检察室成立后,开平市院印制了300份宣传海报,到各村委会、基层单位、集贸市场张贴,广泛宣传检察室职能和设置情况。“两委”换届后,开平市院印制了《防范职务犯罪风险》法律读本2500本,分发到村干部和基层干部手中。该院在派驻镇(街)检察室门口树立了宣传栏,图文并茂地介绍检察职能。
3、当面宣传。该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灵活的方式,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提高检察知名度,为检察工作的开展争取良好的社会环境。该院适时邀请开平人大、政协视察检察工作,或者主动登门拜访,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2010年6月,该院举办了“检察开放日”。从8月开始,该院与电影公司合作,结合电影下乡工程,在全市280多个村(居)委会播放宣传短片《庄严的检徽》,广泛宣传检察职能,受到群众好评。检察室深入村、镇,向群众发放关于检察职能的调查问卷1000余份。
4、建立“阳光检务”联络员制度。该院制定了《“阳光检务”联络员工作制度》,从社会各界选聘了32名“阳光检务”联络员,发挥其联络员、宣传员的作用,进一步拓宽了检察机关联系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巩固了开展检察工作的社会基础。
二、抓住重点,突出亮点,宣传内容丰富多彩
1、围绕亮点工作开展宣传。2010年4月,开平市院制定了《关于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检察委员会的试行办法》和《检察工作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试行办法》。上述两个试行办法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受到广东省委《依法治省》简报和《检察日报》等媒体广泛关注。2010年下半年以来,该院围绕检察室建设、服务基层换届选举工作等内容开展高密度的宣传,其中,《江门日报》整版介绍了该院检察室工作情况,引起了较强的社会反响。
2、抓住重要时机开展宣传。两会前,该院在《江门日报》开辟专版介绍检察工作。在“两会”上,该院将《开平检察》宣传画册发放到每一个代表、委员的手中,保证代表委员们对检察工作有直观、全面的了解。该院抓住上级主要领导视察检察工作的时机,邀请各路媒体集中报道,增强了宣传效果。
3、正面宣传,凝聚各方力量。在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平市院积极树立先进典型余继光,支持其参加“廉洁清风”宣讲团,树立了检察官的良好形象。严格把握检察监督案例、刑事个案报道的尺度,照顾各方面的利益,防止负面效应。
三、强化管理,主动沟通,调动宣传积极性
该院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遵守纪律”的宣传工作原则,强化管理,主动沟通,调动宣传工作积极性,掌握了宣传主动权。该院制定了《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发布及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宣传工作程序。为了防止泄密或者偏颇,该院主管检察长亲自审批宣传稿。今年3月,该院承办了全市检察机关公诉论坛,主题是“公诉环节涉检舆情应对,进一步增强了对宣传工作理性认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该院成立了宣传工作组,培养了一批法律功底和文字功底都过硬的笔杆子。该院与媒体、市委办、市府办、人大、政协等部门保持着良好的日常沟通,赢得了他们对检察宣传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