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院派驻赤坎检察室自2010年9月3日正式挂牌投入工作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业务部门交办转办共9件21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该检察室更是结合“阳光检务”活动,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效促进检力下沉。
一、以沟通促进交流,积极宣传检察室职能
该检察室本着以加强沟通联系,宣传检察室的工作职责,先后走访了6个镇的党政部门50多个,发放宣传资料180多份,并与各村委会和居委会搭建起联系平台,使其从知道检察室的存在到了解和信任检察室。如今年10月份,赤坎镇一电镀厂发生了一宗安全生产事故,政府领导在处理该事件时,主动邀请该检察室参加其领导小组会议,并听取和采纳该检察室的建议。通过联系沟通,为今后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目前,赤坎派出所主动联系该检察室,协助处理一些轻微刑事案件主动联系检察室,主动接受检察室的监督。
二、结合“阳光检务”,开展未成年人预防和帮教工作
该检察室在该院侦监科、公诉科的支持配合下,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工作。先后共立项帮教3件4人,其中长期帮教的1件2人,短期帮教2件2人,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百合中学一个休学学生胡某云在休学期间跟着一些社会青年去抢劫,被取保候审后,该检察室对其进行帮教,成功促成胡某云返校读书,胡某云写下保证书,下决心努力改造人生。此外,该检察室会同该院团支部在一中、六中开展“阳光检务”进校园活动,进行法律宣传,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校园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基层法制建设
该检察室为了更贴近基层,服务基层,在工作过程中,注重收集涉及民生和群众反应强烈的执法不公违法犯罪线索,使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变得更主动,促进了检察职能的延伸。该检察室积极配合监所、侦监、公诉、控申、反贪等业务部门开展工作共6宗。如在会同控申部门到百合镇处理一宗上访案件中,发现一名村民因对村长不满而私自组织一些村民收取村的水田出租款2700多元,自己保管该款项2年都不上缴村委会。 该检察室一方面责成该村民上交侵占款,一方面要村委会完善制度,努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最终促成该村民当场全额上缴侵占款,从而成功解决了一件上访2年多的案件,也得到了当地镇人民政府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