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08日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检察文化

开平市院三埠检察室察民情解民忧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来源:开平检察院
时间:2011-05-30
去年以来,开平市院在扎实做好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同时,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力地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一、 以执法办案为支点,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从根本上说,就是解决矛盾冲突、协调利益关系、修复社会关系,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途径。开平市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办理的重大复杂案件、热点敏感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群体性事件所涉及的案件等,认真评估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明确提出意见,科学制定预案,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推行刑事和解制度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于轻微刑事案件,继续探索推行刑事和解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把附条件不起诉与刑事和解有机的结合起来,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当事人对立情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院对一起未成年人关某豪故意伤害一案进行调解,关某豪家属与被害人达到赔偿协议,得到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双方达成和解,最终关某豪被法院判处缓刑。

三是完善办案环节释法说理机制。把向群众释法说理作为有效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性工作,作为执法办案的必经程序和检察文书的组成部分,重点对不(予)批准逮捕、不起诉、不受理、不立案、撤销案件、不予抗诉、不(提请)抗诉等开展书面或口头释法说理,让当事人明白捕、诉或不捕、不诉理由,赢得理解和信任,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该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一犯罪嫌疑人赖某豪患有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遂对其作绝对不起诉处理。因赖某豪故意伤害同村的人,为防止被害人上访,该案承办人亲自找到被害人向其释法说理,最终得到被害人的理解和信任,成功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是结合办案加强调研工作。开平市院专门成立调研工作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调研工作的开展,同时细化完善了调研工作制度。今年年初公布了着眼于推进检察业务发展和创新的课题,并将调研任务下达到各科室和调研小组成员。要求以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深层次研究,产生社会建设和管理针对性强、质量高的理论成果和报告,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并着力转化为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际效果。

二、 以法律监督为根本,督促解决社会管理问题

开平市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认真结合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促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督促解决社会管理的突出问题,从而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该院注重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发现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建议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完善制度,促进有效解决社会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如该院今年向开平看守所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有效解决了患病的在押服刑人员的遣送难题;又如该院派驻三埠检察室通过积极督促路灯管理等职能部门,切实解决了某路段长期路灯不亮,影响3000多群众出行的民生难题。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该院联合检察室,摸清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有效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实行未成年矫正对象专项检查活动,对未成年人实行“一对一”的帮教,约见未成年的社区服刑人员和部分家长,了解各部门帮教的情况和帮教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实地了解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学习情况。如去年11月,该院检察室通过与司法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沟通,成功解决了一名被判监外执行的犯强奸罪对抗服刑且不肯履行民事赔偿责任,而导致被害人到处上访的事件。

三是发挥检察室贴近基层的优势,在“两委”换届选举中积极开展法律监督。为使监督工作扎实到位,该院要求:挂钩检察室的领导要带领检察室走访辖区的基层政府,了解情况,通报该院监督计划;检察室要适时参与选举的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明确角色,找准定位,依法监督。如该院派驻赤坎检察室成功监督了一名没有被选举资格的村民退选,维护了选举秩序。

三、 以创新机制为手段,不断拓宽社会管理领域

开平市院不断创新检察工作新机制,拓宽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领域。

一是努力打造派驻检察室,构筑服务社会管理新平台。该院坚持为民便民宗旨,先后在基层设立五个检察室,积极搭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新平台,致力打造派驻检察室民生工程。2010年9月—2011年2月,检察室共接待群众来访48人次,开展法制宣传53次,对监外执行活动开展监督3次,成功化解了社会矛盾11件。

二是完善处理群众诉求工作机制。及时、高效处理群众诉求,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该院控申科结合举报宣传周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全面推进“阳光检务进基层”活动;针对法院执行难、群众投诉执行乱等问题,该院在开平市人大常委会牵头下,与该市纪委、政法委、法院、信访局等单位形成了处理涉法信访四项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受理及移送制度、情况通报制度)。通过以上制度,畅通了群众对涉法行为的倾诉渠道,积极探索解决申诉的新途径。

三是建立涉检舆情应急机制。该院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把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纳入日常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网络舆情引导、化解和处置工作。高度重视公众关切的问题,正确把握“四说”机理,即说比不说好,早说比迟说好,自己说比别人说好,主动说比被动说好。讲求处置涉检舆情的时机与策略,在舆情引发突发性事件前,发布权威信息,以正确信息引导公众,以真实信息抵制虚假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