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0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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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调”止争,为五年诉累按下“和解键”

来源:开平市检察院
时间:2025-05-14


近日,开平市检察院成功办理一宗当事人申请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经过十几次反复调解,让双方长达5年的矛盾纠纷圆满化解。“这么多年,这些烦心事就像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如今终于事了了,心头大石终于放下了”,这是当时签订和解协议后当事人的真诚表露。



01
案情回顾

陈某因与A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至开平市人民法院,陈某主张:A公司承租涉案房屋准备开展公寓经营,合同约定陈某支付装修费,A公司代为装修并在装修完毕后承租该房屋作公寓用途。但装修期届满后装修工程未完工且A公司未支付租金,陈某请求解除合同并判令A公司支付装修费、租金及违约金。经审查,法院判决确认双方房屋租赁合同解除,A公司应向陈某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共计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A公司申请再审被驳回,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02
调查核实,厘清事实真相

受理A公司的监督申请后,检察机关多方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在审查书面案卷材料的基础上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尽可能还原事实真相。查明当时系由于疫情影响导致涉案房屋硬装装修施工未能按时完成,房屋硬装延期完成后未能经过验收开始软装,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未能实际履行,由此产生矛盾纠纷。


03
倾听诉求,制定和解方案


本案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曾经就执行款项达成分期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认为本案双方仍有和解的可能,立即开展调解工作。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充分释法说理,了解他们的真实诉求。检察官得知A公司认为自己虽然有过错,但纠纷发生在疫情期间,自己未能按计划完工也有一定的客观原因,并且自己目前经济比较困难,希望可以减少赔偿损失的数额;陈某认为如果A公司在纠纷发生后能及时和他协商处理,他也不会去法院起诉,只需要对方退回一点装修费就可以了。


04
达成和解,持续跟进落实

经过多次沟通协商,陈某了解到A公司当时并非故意拖延不完成装修,确实由于疫情影响装修难以按时完成,公寓经营难以继续开展,陈某同意对赔偿款项进行减免。一开始双方对减免赔偿的金额争议较大,经过承办检察官十几次反复调解,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赶赴广州和新会向双方当事人现场送达和解协议,双方长达5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当日签订和解协议后,陈某立即向法院申请解除相关强制执行措施。据了解,目前相关强制执行措施已解除完毕。


承办检察官表示:“监督不是目的,案结事了人和才是我们的履职目标”。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检察机关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自觉融入检察监督工作的成功实践。未来,开平市检察院将持续依法履职,助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在办案中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中感受司法温度。



END

文字:梁佩瑜

编辑:谭煜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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