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11日对外发布了首批十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据悉,该批典型案例共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七类犯罪。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办理各类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案件,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个环节依法把握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正确处理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从快从严查办了一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记者注意到,最高检发布的首批十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都是检察机关刚刚办理的案件,且属于疫情防控期间常见易发的案件类型。其中,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三件,分别是四川南充孙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湖北竹山刘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浙江南浔王某某妨害公务案;暴力伤医犯罪一件,即湖北武汉柯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制假售假犯罪一件,即浙江义乌邵某某、毛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哄抬物价犯罪一件,即广东廉江谭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诈骗犯罪两件,分别是浙江宁波应某某诈骗案、广东揭阳蔡某涉嫌诈骗案;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一件,即广东韶关市刘某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其他涉疫情严重暴力犯罪一件,即湖北通城毛某某、胡某某抢劫案。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指出,此批典型案例的发布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维护防疫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决心与态度,同时,对广大社会公众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鉴于当前特殊的疫情形势,检察机关在办案工作中应当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两高两部”相关意见的要求,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
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第一批)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以及“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行为,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个环节依法把握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正确处理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检察保障,推动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顺利开展。
一、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
二、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
【法律要旨】在疫情防控期间,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案例四:湖北武汉柯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2020年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柯某某的岳父田某某(68岁),因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入住湖北省武汉市第四医院(西区)。1月29日上午,家属因转院问题与医院发生矛盾,家属表现情绪激动。当晚9时左右,田某某病情危急,家属呼叫医生进行救治,期间有大喊大叫、大力拍病房门等过激行为。该院值班医生高某穿防护服准备进入隔离区时,见家属情绪激动,存在危及自身安全可能,立即告知主任刘某,刘某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介入后再进行治疗。硚口分局警务站接警后与病人家属进行沟通,希望家属平复情绪。与此同时,高某安排护士对田某某进行抢救。但田某某由于肺部感染导致呼吸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柯某某及田某某的女儿到隔离区内护士站找到正在填写病历的医生高某,田某某女儿将高某拉出护士站后,柯某某随即用拳头殴打高某的头部、颈部,并拉扯高某的防护服、口罩、防护镜等,致高某颈部被抓伤,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被撕破、脱落。双方在拉扯过程中致一名前来劝阻的护士手套脱落。被害人高某经两次核酸检测为阴性,其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1月30日0时15分,硚口分局警务站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该院隔离区依法处置。当日,硚口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柯某某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于当日派员提前介入,成立专班研判该案,建议公安机关及时搜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并提出继续侦查补证建议。2月1日,因犯罪嫌疑人柯某某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目前由办案单位、住所地派出所及社区三方对其进行监管。
三、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
四、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
五、依法严惩诈骗犯罪
六、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七、依法严惩其他涉疫情严重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