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停运,网约车司机可以依法主张停运损失,这是于法有据的正当权益,然而个别司机却企图“钻空子”,通过虚增停运时间或虚构停运事实的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
2023年5月,李某(化名)驾驶车辆与赵某(化名)驾驶的网约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赵某主张因交通事故导致其驾驶的网约车入厂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约5000元。赵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李某赔偿上述款项,并提交了维修证明材料等证据,法院根据赵某提交的证据认定其网约车停运时间为10日,李某作为事故的侵权责任人应当对停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判决李某向赵某赔偿停运损失近5000元。
2024年年底,开平市检察院依托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上的“网约车虚增停运损失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比对,发现赵某在其主张的停运损失期间网约车平台仍有运营记录,便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
检察官通过查阅原审案卷材料、核查相关数据,确认了赵某主张的停运期间并非处于真实的停运状态。
“为何网约车平台运营记录与车辆维修证明反映的停运时间不匹配?”
“车辆在厂里维修,还可以接单运营,这是怎么回事?”
为了查明真相,检察官分别对维修公司工作人员与赵某开展询问。在检察官耐心的释法说理下,赵某最终承认其在网约车入厂维修期间,利用自己名下不具备网约车营运资质的另一辆汽车从事网约车经营,该车辆实际运营时间与所核查的一致。案件真相终于水落石出。
2025年7月,开平市检察院向开平市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书,建议再审该案。2025年10月,开平市法院复函采纳再审检察建议,依法启动再审程序。
开平市检察院在办理网约车虚增停运损失系列案件时发现,辖区内网约车及汽车维修行业的经营活动存在监管漏洞,可能引发安全隐患。为此,该院立即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召开工作交流会,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约车及汽车维修行业经营活动的监管,推动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迅速约谈网约车平台,督导开展网约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清退涉案运营车辆并注销平台信息;同时,对涉案汽车维修企业进行全面现场检查,针对所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开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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